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药护学院党委;校属各单位:
根据校党政领导班子变动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现将党政领导和院长助理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书记、院长涂汉军同志主持党委工作,履行党委书记职责,承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主管党政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联系机关分党委。主持行政工作,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和同志负责学校行政日常工作,主管组织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统战部、侨联;发展规划处;科技处(学报编辑部);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动物中心。协助涂汉军同志分管党政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联系基础医学院、药学院、药护学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鹏飞同志主持纪委工作,承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主管纪委、监察处;宣传部、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党委常委、副院长魏文芳同志主管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教务处(考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所;自主学习中心。联系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临床学院。
党委常委、副院长李云霞同志主管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档案馆、校史馆;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联系继续教育学院。
党委常委、副院长严世荣同志主管招生就业工作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武装部、保卫部(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会(含社会帮扶)、妇委会。联系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班子成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承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
院长助理张建同志主持药护学院工作,协助李和同志分管校友会工作,协助李云霞同志分管堰桥医院有关工作,负责精准扶贫、社会救助等工作。
院长助理罗杰同志主持附属太和医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长分管第一临床学院工作。
院长助理何宏生同志主持附属东风医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长分管第二临床学院工作。
院长助理钟森同志主持附属人民医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长分管第三临床学院工作。
院长助理付度关同志主持附属襄阳医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长分管第四临床学院工作。
院长助理张振建同志主持附属随州医院全面工作,协助院长分管第五临床学院工作。
中共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