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5-11-20 09:18  办公室、机关分党委

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依法治校”主题年精神,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体制机制创新,为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湖北医药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湖医药行发[2015]14号),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对现有规章制度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和原则

规章制度的清理范围为现行的由学校批准制定的以正式文件或《院规》形式公布的,对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不含部门内部发文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清理和修改完善力求体现法制统一原则和以人为本原则,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特别是符合我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湖北医药学院章程》为统领,以上位法为依据,保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要性、规范性、严肃性、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1、合法性。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是否经过规范的立章程序审议颁布;

2、必要性。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校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严肃性。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出台是否审慎,是否充分尊重制度的约束力和持续性,确保其严肃性与稳定性;

5、操作性。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重复、矛盾,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二、清理标准

按照“适应的保留、过时的废止、需健全的修订或重新制定”的原则,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1、保留。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一致,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

2、废止。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已经不符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要求,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不相符合,不适宜于学校的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必要的,应当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

3、修订。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部分内容不合时宜,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不一致或现行法律依据有所调整的,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应予以修改、合并的,应当及时修订完善。截止目前,已施行10年或试行5年以上的各类规章制度,原则上应当进行修订。

对实施4年以上的暂行或试行规定、办法,认为已经成熟,在实施过程中没有问题的,应将暂行或试行规定改为正式规定。

4、制定。在管理工作中尚存在制度“断层”或“空白”的领域特别是对影响学校科学发展,涉及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尚不够完善的规章制度,依据管理权限,结合学校的发展实际,应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湖北医药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对现行管理工作中一些师生员工反映良好的经验做法应当及时加以总结,并通过建章立制工作使之固化、长效化。

三、清理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部门梳理整改(2015年4月—5月)

1、召开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会议,部署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各有关单位确定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2、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结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新制定的初步意见,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对于需要修订和废止的,提出明确理由;对于需要重新制定的,应当说明制定的必要性和完成制定的时间节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请分管校领导审定后,4月2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稿以及前期确定的单位(部门)规章制度清理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党政办公室。

第二阶段:修订和制定新制度(2015年6-9月)

各部门各单位需将修订和新制定规章制度草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按正常程序履行行文手续,以学校文件发布。各部门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对拟修订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三阶段:汇编成册(2015年10月-11月)

各部门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将本单位清理审查后的所有规章制度纸质版、电子版及目录报送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编辑整理形成《湖北医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修订版)》,经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汇编印发。

四、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必要性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学校现有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有利于推动学校科学发展、长远发展,有利于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的必要性。

2、准确把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中的重点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细致查找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有规章制度要废止执行;对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明显漏洞,作用发挥不好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对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限期制定。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早着手,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建立新制度和修改原有制度的过程中坚持解放思想、以师生为本,从维护全校师生员工的权利和利益出发,着力建立和完善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政策措施,注重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附件: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

                                湖北医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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